车用甲醇推广迎重大利好
发布:欧洲杯(买球)下单平台浏览:17285次
8部门印发甲醇汽车应用指导意见
中化新网讯 3月19日,工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业内人士表示,甲醇汽车拿到市场化“通行证”,对车用甲醇推广是重大利好。
记者采访了解到,经过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5省份试点后,甲醇汽车相关技术已经成熟,2018年国内车用甲醇的推广量在90万吨左右。虽然汽车企业完成了产业化开发,但国家对甲醇汽车的准入一直没有放开。
甲醇时代联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二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导意见的印发,是给甲醇汽车产业开出了一张市场“通行证”,同时明确了甲醇作为新能源的地位。据他介绍,2012年,国家开始对甲醇汽车推广进行试点。2018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几部委共同针对甲醇汽车的试点进行了验收。从验收的结果来看,数据非常亮眼。不仅甲醇汽车的运行是安全的,甲醇作为车用燃料也具有经济性,而且排放也很环保。8部门对外公布这一指导意见,一方面明确了甲醇作为车用燃料的可行性,另一方面肯定了甲醇汽车的安全稳定性。
张二红指出,该文件强调各地都可以因地制宜发展甲醇汽车,对甲醇汽车推广是重大利好。但这只是指导性意见,补贴等细则都没有提及,甲醇汽车的推广还是要靠市场来运作。能不能做大,要靠企业自己。
记者注意到,推广意见分别从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体系建设和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三方面为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意见,约定了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必要的有关内容。为确保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市场发展,指导意见还从甲醇汽车推广应用领域、监管及保障措施完善方面做了明确说明。其中,甲醇燃料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车用燃料甲醇》(GB/T23510-2009)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完善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体系,保证甲醇燃料产品质量。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来自陕西的代表委员也对甲醇汽车和甲醇燃料发展提出了建议,强调陕西是富煤省份,西安市适合发展甲醇燃料。[中国化工报]
- 上一篇:煤制碳酸二甲酯催化剂研究获进展
- 下一篇:四部门:做好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